可转换债券

(一)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特征

1.可转换债券的定义

可转换债券简称可转债,是指在一段时期内,持有者有权按照约定的转换价格 (conversion price)或转换比率(conversion ratio)将其转换成普通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见,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债券,它既包含了普通债券的特征,也包含了权益特征。

同时,它还具有相应于标的股票的衍生特征。

2.可转换债券的特征

(1)可转换债券是含有转股权的特殊债券。在转股前,它是一种公司债券,有规定 的期限和利率,体现了公司和可转债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股后,它变成了股 票,可转债持有者变成公司股东,体现所有权关系。

(2)可转换债券有双重选择权。对于投资者来说,拥有转股权,可自行选择是否转 股,可转换债券是一种较低债息收益和转股权组合的证券;对于发行人来说,拥有提前 赎回的权利,可自行选择是否提前赎回,可转换债券是一种较高债息成本(相比没有赎 回条款的债券而言)和提前赎回权组合的证券。

(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

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包括标的股票、票面利率、转换期限、转换价格、转换比 例、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

1.标的股票

标的股票一般是发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股票。

2.票面利率

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它一般低于相同条 件的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因为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有特殊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应半年 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3.转换期限

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目的期间。我国《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6个月后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