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架构
1.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股东大会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董事会是常设机构中的最高管理层,当然由董事会最终负责)
2.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可以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3.发现重大合规政策问题,管理层必须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4.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
5.总经理不整改或未达标,督察长向董事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报告。
6.关注公司资产是否安全完整,是否出现被抽逃、挪用等,应当属于督察长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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