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账户监控

贷后管理一直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短板。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缺少有效实施贷款发放后管理的手段和抓手。传统意义上的贷后管理往往忽视对借款人日常现金流量的分析判断,而现代信贷理论则直接建立在借款人现金流量的基础上。离开了对现金流量的分析,借款人所谓的财务实力分析往往流于形式。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借款人现金流的跟踪分析,贷款新规特别强调了对借款人回款账户的动态监测分析,并针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了对专门的还款准备金账户、项目收入账户和资金回笼账户的管理要求。其中,“专门账户”,并不特指《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的“专用账户”, 可以是一般结算户或基本结算户。

通过对日常生产经营资金进出账户、大额异常资金流动的全面监控和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真实、全面、立体地了解借款人经营的全貌,有效确保贷款足额、及时归还。

(1)固定资产贷款。一般而言,当借款人信用状况较好、贷款安全系数较高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不要求借款人开立专门的还款准备金账户;当借款人信用状况较差、贷款安全受到威胁时,出于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考虑,银行应要求其开立专门的还款准备金账户,并与借款人约定对账户资金进出、余额或平均存量等的最低要求。一旦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了专门还款准备金账户,为切实达到保障还款的目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该账户的监测与控制。如果借款人没有达到约定条件,贷款人有权视风险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贷款安全。

(2)项目融资。对于项目融资业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并约定所有项目的资金收入均须进入此账户。该账户对外支付的条件和方式均须在合同中明确,以达到有效监控资金收支变化、提高贷款资金保障性的效果。贷款人应对项目收入账户进行监测,当账户资金流动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3)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必须指定或设立专门的资金回笼账户。该账户可以是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账户,也可以是开立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不管账户开立在何处,借款人都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包括对账单等信息在内的能够反映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的材料。

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总体融资规模和本机构融资占比、还款来源的现金流入特点等因素,贷款人应判断是否需要对客户资金回笼情况进行更进一步的监控。对需要更进一步监控的,应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对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

在对借款人实行动态监测的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大额资金、与借款人现有的交易习惯、交易对象等存在明显差异的资金,以及关联企业间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特别是当贷款已经形成不良贷款时,银行更要积极开展有效的贷后管理工作,通过专门还款账户监控、押品价值监测与重评估等手段控制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最大限度地保护银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