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的发售

  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份额发售

  募集期限一般为3个月

  n发售价格采用1元基金份额面值+0.01元发售费用

  n 发售方式:网上、网下

  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1. 基金份额总额达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 持有人达200人以上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条件

  1. 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2. 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 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 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 其它

  封闭式基金交易规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10%涨跌幅限制

  T+1交割、交收

  买入卖出申报数量应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费用:不定期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暂不收印花税

   开放式基金的发售

  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份额发售

  募集期限一般为3个月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1. 基金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 持有人达200人以上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渠道: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具备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开户、认购、确认

  开放式基金的收费模式:前端收费、后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