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的发售
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份额发售
募集期限一般为3个月
n发售价格采用1元基金份额面值+0.01元发售费用
n 发售方式:网上、网下
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1. 基金份额总额达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 持有人达200人以上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条件
1. 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2. 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 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 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 其它
封闭式基金交易规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10%涨跌幅限制
T+1交割、交收
买入卖出申报数量应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费用:不定期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暂不收印花税
开放式基金的发售
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份额发售
募集期限一般为3个月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1. 基金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 持有人达200人以上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渠道: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具备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开户、认购、确认
开放式基金的收费模式:前端收费、后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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